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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治制度(00315)+论述题+主观题汇总2

2019/4/10 11:47:23      点击:
——案例题合集——
1.某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评议副市长,要求副市长向该市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该消息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同的反响。有人认为,人大应切实履行其监督政府的职能,这样做有利于规范政府的行为;有人认为人大“管头管脚”,不利于调动行政首长的积极性。
请结合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知识就此作出分析。

2.A村举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由村党支部与乡政府协商提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最后确定李某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赵某为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候选人,张某等3人为委员候选人。全村共有合法选民100人,参加选举的人数为70人。经选举,李某、赵某、张某等3人分别以获得55、51、34以下不等选票当选。
请指出此案例中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关于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哪些相关规定。

3.为了控制、压缩不断膨胀的会议开支,某市市委、市政府决定严格会议审批手续,严格控制庆功、表彰大会,并明确规定:要按标准的会期、规模和经费预算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准借机举办宴会或游山玩水,不准到风景名胜区和高级宾馆召开会议,不准提高会议伙食补贴标准,不准向会议出席人员额外收取会务费,不准把超规定的开支转嫁给基层单位。市委、市政府的规定公布后,在短短的几个月内,该市的会议开支大大压缩。
请回答以下问题:
(1)“会海”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2)治理取得成效的原因何在°
(3)本案例有哪些有益启示?

4.某县将选举新一届县人大代表。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实习生小张为本次选举草拟了下面这份工作规划。
××县选举新一届县人大代表的工作规划(草案)
(1)设立县选举委员会,主持本次选举工作。
(2)为贯彻平等原则,人大代表的名额按大体相等的人口比例加以分配。
(3)城镇由镇人大选举产生县人大代表,农村由选民按选区直接选举产生县人大代表。
(4)城乡选举县人大代表时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与等额选举。
(5)为加强党的领导,代表候选人均由中共基层党组织提出。
请对这份“规划”进行修改,并简述改或不改的理由。

5.罢免人大代表引发的思考
2007年3月,向阳市西山区216名选民联名罢免区人大代表郭海。原因是由郭海担任主要领导的大洋集团有限公司的违规开发建设行为,给西山区群众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郭海听到选民要罢免他的消息时,对罢免感到吃惊和茫然,他没有想到当选人大代表后选民还可以有权罢免他。
请结合人大代表罢免的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代表法》和《选举法》关于选民罢免人大代表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2)选民罢免人大代表的程序是什么?
(3)提出罢免案的意义是什么?

6.某市银江集团董事长刘某在拒绝市政府无偿要款200万元后,被市委、市政府作出司法审查决定,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批捕依据不足。但在市委、市政府干预下,刘某被区法院判刑3年,刘某不服上诉,某市中级法院开庭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经另一市的中级法院再审后,宣布无罪释放。
请回答:
(1)市委、市政府是否有权对刘某作出司法审查决定?,
(2)检察院为何能作出拒捕决定?
(3)刘某在两审终审后,为何能经另一中级法院宣布无罪?原区、市两级法院违反了哪些审判原则?

7.2007年11月江东市沿江区举行区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外语学校第一选区可以选举产生1名正式区人大代表,王老师和李老师被确定为该选区的正式候选人。
请联系直接选举中有关投票选举和当选的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王老师如果要有效当选人大代表,选区需多少选民参加投票?他必须获得多少选票?
(2)如果王老师和李老师获得相同票数,如何确定谁当选?

(3)如果王老师和李老师均未获得过半数选票,如何确定谁当选?

——案例题答案合集——
1.某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副市长的做法是依法行使权力的体现:
(1)从地方人大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看,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由它产生政府等国家机关。政府等国家机关对人大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地方各级人大产生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后者对前者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2)从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看,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监督地方国家机关工作的职权,由人大或常委会选举产生的副市长应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评议行政首长是实践中创造的一种具体的监督形式,实践证明这是种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

2.(1)村民委员会的候选人应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应由党支部和乡政府协商确定。
(2)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不能搞等额选举。
(3)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4)张某等3人获得的选票未过半数,不得当选为村民委员会委员。

3.(1)“会海”产生的原因是:
①会议管理制度不健全。
②“官僚主义”严重。
③监督制度执行不力,给“以权谋私”留下了空间。
(2)治理取得成效的原因在于:
①领导重视。该市领导对“会议猛增”的危害性及“勤俭节约”的重要性有比较明确而统一的认识。
②制度健全。该市委、市政府为控制会费增长,避免会议成灾,制定了一系列具体而明确的规章制度。
③贯彻得力。为保证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该市委、市政府还明确要求各单位严格会议审批手续。
(3)案例说明,解决“会海”问题,关键是制度的持续和有效。

4.(1)设立县选举委员会主持本次选举工作,符合选举法规定。
(2)我国选举法贯彻平等原则的同时,根据我国农村人口占多数的实际国情,规定应按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人口数4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来分配。因此,该县人大代表名额不应按大体相等的人口比例分配。
(3)我国选举法规定县级及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农村由选民直接选举县人大代表是对的。城镇也不是由镇人大选举产生,而是同样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县人大代表。
(4)城乡选举县级人大代表实行无记名投票符合选举法规定,但等额选举不符合选举法规定,应改为差额选举。
(5)按照选举法规定,人大代表的候选人应由各政党、人民团体单独或联合推荐,同时10名以上选民联名也可推荐候选人。这与党的领导不矛盾。因此,“候选人均由中共基层党组织提出”是不恰当的,而应根据选举法的规定提名候选人。

5.(1)《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并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和原选举单位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郭海领导的公司损害了原选区选民的利益,郭海身为人大代表不能真正代表选民的利益,不能反映选民的要求,选民有权依法罢免他。
(2)对直接选举产生的区(县)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区(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罢免要求。西山区有216名选民联名提出罢免要求符合法定人数。区(县)人大常委会派有关负责人主持,并由选区选民过半数表决通过。
(3)选民联名提出对人大代表的罢免案,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选民对自己的选举权、罢免权有较高的认识,依法予以行使。另一方面对人大代表也是一次教育,使其认识到当选大大代表后就要代表选民的利益,负起人大代表的责任。选民自觉行使罢免权有利于我国人大制度的完善。

6.(1)市委、市政府无权对刘某作出司法审查决定,因为根据我国宪法,市委、市政府不具有司法审查权,只有人民法院才具有立案审判权。
(2)检察院之所以能对刘某作出拒捕决定,是因为我国的人民检察院具有侦查监督权,即对侦查机关(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要逮捕人犯,应当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在审查批准工作中发现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有权作出拒捕决定
(3)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即一个案件经过两级
人民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在本案中,区、市两级法院审判后,当事人不得再提出上诉,检察院也不得再提出抗诉。但检察机关具有审判监督权,享有审判监督权的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只要发现有错误就可以提起再审,并且不限制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当所以另一市法院可以受理刘某的案件并作无罪判决。在刘某案件中,原区、市两级法院违背了我国审判制度的以下几个基本原则:独立审判原则、依法审判原则、平等审判原则、民主审判原则

7.(1)王老师如果要有效当选人大代表,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王老师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2)应当就票数相等的王老师和李老师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3)进行另行选举,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法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21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1人,代表候选人应为2人。另行选举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