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史(00322)+论述题+主观题汇总3
——论述题合集——
1.试述战国时期各国变法运动的主要内容及对后世封建国家行政管理的影响。
2.试述清朝官员选拔制度的多样性。
3.试述近代中国行政管理的发展趋势。
4.试述苏区政府的行政监督体系。
5.试述与西欧封建社会相比中国封建社会行政管理具有的特点。
6.试述战后南京政府行政执行的困难。
7.试述中国封建行政体制发展中的稳定因素。
8.试述工农民主政权行政体制的特点。
9.试述秦汉中央政府管理少数民族地区的灵活方式。
10.试述“行宪国大”后,南京政府行政决策体制和决策方式发生的变化。
11.试述魏晋南北朝时期行政决策的程序特点
12.试述抗战前南京国民政府行政监督的发展趋势。
13.试述隋唐行政监督的成就。
14.试述抗战期间国民政府为了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能而采取的改进措施。
15.试述隋唐对前代地方行政体制的调整。
16.试述广州国民政府行政体制的特点。
17.试述近代中国行政管理的特点。
18.试述南京临时政府行政建制的主要特点。
19.试述近代中国社会的基本特点。
20.试述清末行政执行的新变化。
21.试述抗战后南京政府行政监督的方式。
22.试述抗日民主政权在行政执行方面积累的经验。
23.试述秦汉中央政府针对少数民族现实所采取的管理方式。
24.试述近代中国行政管理的发展趋势。
1.(1)用郡县制取代分封制,达到了实现封建君主中央集权的目的.
(2)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制,奠定了封建中央集权体制的经济基础。
(3)变法运动中,各国先后颁布法律,出现依法治民的倾向。
(4)废除世卿世禄制,实行官僚制
(5)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强化君主专制权力
2.(1)科举。科举是清政府选拔、补充官员的重要渠道,也是汉族士大夫走上仕途的最主要途径。
(2)学校。清朝学校的目的一是备科举,二是为举贡。
(3)荐举和捐纳。捐纳补官始于康熙年间屡废屡兴,成为一大弊政。荐举也十分盛行,但如举荐不实或被举荐人犯罪,举荐人应受连坐处分
(4)世职和荫叙。世职和荫叙也是清朝重要的入仕途径,这是封建特权的反映.
(5)吏道。吏员入仕也是一条获得任官资格途径。
3.(1)旧的管理体制已经崩坏,改革成为时代潮流。自19世纪60年代开始,清政府为了维持自已的统治地位,对原有的行政体制进行了局部的改革。甲午战争后,伴随着维新变法运动的展开,旧的行政体制又得到较大范围的改革。辛亥革命后建立的南京临时政府的确有许多新的东西:行政体制是新的,行政管理的方式方法是新的,行政管理的思想和原则也是新的。所有这些,都给以后历届政府的行政管理以巨大而深刻的影响.
(2)新的社会因素逐步壮大,行政管理日趋民主化和科学化。
①在行政体制方面,自鸦片战争以后,传统的国家行政机构从名称到职能都发生了变化特别是1901年以后,传统的六部、寺、监这套行之几千年的体系被打破,代之以近代国家通行的行政各部,其中外交、商部和学部的设除了反映出一定的半殖民地痕迹外,也多少表示国家开始重视外交、商贸和新式教育而礼部之类的机构被撤销,也同样说明以礼治国的传统职能正在转变.
②在施政过程方面,随着封建专制政体的被推翻,延续了几千年“乾纲独断”、“朕即国家”的寡头决策体制被抛弃,代之而起的是集体讨论、集体决策的委员合议制③在人事行政方面,清末的废科举、兴学堂,
终于结束了已延续了1000多年的科举制度为人事管理的现代化创造了前提条件。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依照西方文官制度的一些基本原则和精神,开始制订官吏考选和任用制度,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国民党统治时期,考试院的成立和公务员制度的出台,标志着人事管理已经进人了一个新阶段。
(3)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政权,为行政管理的现代化开辟了广阔的前景。近代中国,政权林立,进步政权和反动政权同时存在于中国这块土地上。在这诸多的政权中,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政权异军突起,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在行政管理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新民主主义政权创造的这些实践经验,不仅有力地推动了革命根据地行政管理活动的开展,促进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发展,而且代表了近代中国行政管理的方向,为行政管理的现代化开辟了广阔的前景,对我国当前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仍然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4.苏区各级政府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起来的,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和监督,是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共产党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主要是通过设在苏维埃政权中的党团组织来进行。监督的内容侧重于督促行政机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和政策。此外,各级行政机关还必须接受四个方面监督: (1)人民群众的监督。
(2)工农检查机关的监督。(3)主管部门的监督。(4)审计监督。
5.(1)君主专制体制的时间长。在中国,君主专制体制持续两千多年,而且是唯一的政体形式;而西欧封建制度则呈现出多种政体形式,既有领主制、贵族民主制,又有等级代表君主制以及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
(2)权力集中的程度高。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君主政体的基本特征是国家权力(包括立法、行政、财政、军事等权力)高度集中于君主之手,但中国和西欧在集中的程度上却有所不同。西欧国王在实施立法、司法权时,多少会受到代表会议的制约,而中国专制君主的“圣旨”就等同于法律,任何人不得违背不遵。在行政、人事权上,中国专制君主可以“乾纲独断”,西欧则不然,对那些用钱买得世袭官职的人,国王无法赎回。在财政权上,西欧专制主从未取得完全征税权,而在中国,“中外之财,皆陛下府库”。
(3)思想控制方法不同。在西欧,专制君主只能通过行政手段来管理国家,思想上的控制则由神职人员即教会来掌握。而中国自古即有君权神授”、“受命于天”的观念,皇帝称天子,说明其权力直接来自上帝,无须神职人员充当中介,倒是神职人员反而将皇帝奉为精神领袖。
(4)相对完善的官僚体系。中国封建社会伊始,就逐渐形成一整套对官吏的选拔、任用、俸的承,考评、退体等严密而完善的官僚体系,而西欧国家直到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才出现系统的文官制度。
6.战后,由于时局的动荡,南京政府的行政执行遇到了一系列困难:
(1)领导班子不力。从1948年6月组成的“行宪”后的首届行政院,到1949年9月南京政府垮台,行政院的领导班子在16个月中更选了4次。如此频繁的更迭,难以保证行政决策的有效执行。
(2)系统素乱。行政机关的相互配合与协调是完成行政任务的组织保证。但是,战后南京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互不相谋,权不明,有利相争,遇事推诿,形成无政府状态。
(3)指挥失灵。南京政府后期,随着军事、政治、经济危机的日益加深,中央政府的行政命令已经失去了应有的权威,出现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
7.(1)中国封建社会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官员管理制度。这是中央集权体制得以延续和在遭到破坏后得以再生的组织保证。中国封建社会官员管理制度与中央集权管理体制的需要相适应,既控制官员本身,又为专制统治服务,封建统治者以此来调节封建社会各阶级、阶层的矛盾,弱化社会内部的摩擦,使官僚队伍按封建统治的要求形成合力。
(2)监察制度的相对完善有利于封建国家肌体的健康。在中国封建社会里,监察制度是一种具有双重职能的特殊制度,既是皇帝加强专制统治的工具,体现的是皇帝个人的意志,此乃监察制度的主导方面;同时也应看到监察制度又是地主阶级维护封建法制、进行自我调节的机关,反映着整个地主阶级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监察机构当是整个官僚系统的去污剂,弹劾不法官吏有利于政权的稳定,加强职官监督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对选官、任官和官吏考核的监督则有利于提高官员队伍的素质。
(3)在中国封建中央集权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着调节君主专制弊端的机制。这主要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在施政程序上有一套尽可能促使皇帝正确决策的制度,即时人所讲的“人主莅权、大臣审权、争臣议权”原则。
二是为防止皇权的滥用,中国封建社会还有一些其他的办法。比如,通过教育提高君主的素质,儒家治国思想倡导君主“修身以道”,从汉朝起就有儒生给皇帝和太子讲授经典的制度。又如,通过神权来抑制君权,大臣可以利用灾变向失道的君主提出意见。再如,大臣可利用皇帝生前上“尊号”,死后加“谥号”或“庙号”的尊褒贬抑来对皇帝造成心理压力促使其革新政治。此外,开国皇帝所制定的些制度对后世君主往往有较大的防微杜渐作用,也可以被用来充当大臣制止皇帝越轨行为的工具。
8.(1)采取“议行合一”的管理体制。实行“议行合的管理体制,一方面有利于直接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另一方面又便于人民选出的政权机关及时、有效地开展管理活动,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2)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工农民主政权的行政体制建设也贯彻了这一原则。一方面,工农民主政权对人民实行最广泛的民主。另方面,工农民主政权实行高度的集中。
(3)贯彻精简和效能的原则。为了使苏维埃政权适合革命战争的要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建立中央和地方行政机构时,十分重视贯砌精简和效能的原则。其一,精简行政机构。其二,严格编制定员。其三,减少副职,不设虚位。
9.自秦统一后,中国形成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境内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上的联系进一步加强。针对各少数民族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具有不同的风俗民情的现实,秦汉中央政府采取了非常灵活的管理方式。
(1)在杂居区,采取郡下设道的方法。这种道是郡下的一种与县有所不同的特殊行政区域,采取的是既直接统治,又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其内部特殊性的管理方法。
(2)在南方归附地区,采取虽置郡县和汉人长官,但对归附少数民族首领仍赐侯、王印,保持内部原有统治方式的双轨制管理模式,这是种高度自治的方式。
(3)对内属迁人边郡的北方少数民族,一方面保留原有的国号和建制,称属国,另一方面,朝廷直接派出官吏加以监督。
(4)持节领护官。这是汉朝对北部叛服无常的少数民族派出的进行羁糜的一类武官,如匈奴中那将、西域都护、护鸟恒校尉、护羌校尉等,这些武官对各少数民族政权只采取武装监护而不干预其内部事务。
10.1948年“行宪国大”召开后,由于整个政治体制的变化,南京政府的行政决策体制和决策方式都发生了变化
(1)总统处于行政决策中枢的地位。从形式上看,“宪政时期”南京政府的中央行政体制为责任内阁制。但是宪法给总统独裁留下了充分的活动余地。行政院对立法院负责的规定中,也给予了总统很大的“核可权”。总统对行政院移请立法院复议环节的控制,以及行政院长由总统提名任命的规定,使行政院必然对总统负责,受总统指挥,成为总统的执行机关
(2)行政院的决策。行政院是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决策均由行政院会议作出。行政院的决策多带有技术性,是为总统或立法院提供方案和建议,供总统或立法院决断。
(3)国民党对行政决策的控制。宪政时期,国民党已“还政于民”,理应不再干涉行政事务,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蒋介石任总统期间,些重大决策均可以总统名义作出,而不必以国民党中央名义出现。特别是蒋介石引退后,在广州设立中央非常委员会作为国民党最高决策机关,代行中央政治委员会的职权,代总统成为党魁副手,总统府成为国民觉非常委员会的执行机关,以党统政的体制昭然若揭。
11.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行政体制既从总的趋势上呈现出加强中央集权的集中倾向,又不时伴随出现背离中央集权的分散倾向。这种体制上的两重性反映到行政决策上,使这一时期的行政决策也呈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程序
(1)权臣擅政的偏离中央集权原则的决策方式这通常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况:其一,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一个政权更迭频繁的时期,权臣迭出。他们逐步剥夺皇帝的行政决策权,使皇帝完全成为他们的傀儡。其二,魏晋南北朝时期,特别是东晋时期,门阀士族势力膨胀,成为行政决策上对皇权的一种制约。这一时期的行政决策多出现皇帝和士族共同决策的局面。
(2)强化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决策方式。依决策内容的不同,决策方式有所差异,大致上有以下两种形式:首先,对于重大的事务,依据秦汉以来的传统决策形式采用集议的方式,由皇帝召集群臣集议,最后由皇帝作出裁决。在这一决策形式中,皇帝虽注重听取各方面不同意见,但最终决策由皇帝独立作出。其次,对于一般性政务,则多通过日益成熟的三省制度来加以解决。皇帝通过三省之间的层层控制,达到加强君主专制集权的目的,将日常行政决策权集中于自己手中。
12.(1)取消人民的监督。1928年后南京国民政府设立的五院只对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和国民政府主席负责,而不对人民或人民代表机关负责。
(2)加强国民党的监督。1928年10月国民党中央常委会通过的《训政纲领》规定:指导监督国民政府重大国务之施行,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行之。次年3月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确定训政时期党、政府、人民行使政权治权之分际及方略案》中更明确规定:在党和政府关系上,政府行使治权,而国民党负最高指导监督之责。
(3)扩大监察院的监督范围。监察院依法行使弹劾权和审计权,是进行行政监督的主要机关。监察院的行政监督工作分三个方面进行:一是监察院本部,负责对中央政府的监督事宜二是派遣监察使,分赴各监察区,进行巡回视察。三是审计监督,监察院设审计部、掌理审计事宜,监督国民政府所属全国各地机关预算、计算、收支及稽察财政上不法行为。
13.(1)监察机构的逐渐健全和监察职责的日益分明。隋朝中央监察机构为御史台、谒者台和司隶台,唐朝将隋朝三台职掌合而为一设御史台,下设台、殿、察三院。
(2)对监察官员任用的特殊程序。监察官员由皇帝亲自任命,或由御史台主官委派,完全不受吏部的支配,以保证监察机构的活动不受行政机构的非法干预。
(3)分道巡察和分察尚书制度的确立。监察御史奉旨按道巡按州县,对各地州县事务实施监督,称分巡。监察御史对六部、诸寺等中央政府职能部门执行政务情况实施监督,称分察。这两项制度为后世所承袭和发展
(4)参与司法审判。隋唐中央司法机关由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共同组成,御史台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工作,重大案件由三个部门长官共同处理。
(5)多种地方监察形式的并存。察院监察御史分巡州县是中央对地方实施行政监察的主要手段。此外,为更加广泛地对地方官进行监督,唐太宗以后分全国为十道设监察区,以黜陆使、采访使、巡按使、按察使等名义行使地方政务监督之权。
14.(1)在国防最高委员会中设立执行委员会。国防最高委员会作出决议后,即交执行委员负责执行,这保证了决策执行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推行行政三联制。按照行政运行的顺序,将切工作过程分为计划、执行、考核三个阶段。国防最高委员会增设中央设计局和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形成中央设计局管设计,党政军原有机关管执行,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管考核的运行系统。
(3)实行分层负责制。将各机关人员分成若干层级,明确规定各层级的职责权限,使各级人员都明确责任,做到职责专一,功过分明,便于查核。
(4)推行幕僚长制。国民政府将机关工作分为政务工作和事务工作,负责事务工作的长官就是幕僚长。由于幕僚长负责制与行政长官个人集权制是矛盾的,这就决定了幕僚长制时行时止的命运。
(5)改进公文处理办法。抗战期间,为适应战争环境,国民政府加强了对公文处理办法的改进。强调文书处理“贵在快捷”,要求各机关切实做到“层层节制”,“级级负责”,并提出10条改进办法。
15.(1)对地方行政层级进行调整。鉴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州郡设置的失控而造成中央对地方管理难以应付的历史教训,隋唐之初将原地方管理的州郡县三级体制变革为州(郡)县二级体制,随后又在州(郡)之上设置作为监察区的道,以加强中央对全国的行政管理。
(2)削弱地方政府的自主权。隋朝以前,地方长官有自辟属吏的权力,佐官属吏与主官之间关系亲密,其权势甚至超过中央直接委派的官员。一旦出现割据局面,这些属吏很快就可转变为割据者的政府班子。隋统一中国后,为强化中央集权,废除了地方官自辟属吏的制度,将官吏的任免权一律收归中央,这举措强化了中央集权,地方的自主权则大为缩小。
16.(1)“以党治国”的原则更为明确。《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国民政府受国民党的指导和监督,掌理全国政务。国民政府委员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任免;国民政府要向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政府的施政方针也要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提出,经中央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国民政府具体执行;国民政府的其他重要机关,如军事委员会、监察院、惩吏院均受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国民政府所属各部、会、院均须定期向中央政治委员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提请该委员会讨得论。可见,国民政府只是从属于国民党中央的处理全国政务的执行机关。
(2)采取委员合议制。早在1925年3月孙中山逝世前夕,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就作出了实行合议制的决定。孙中山逝世后,没有人能代替和继承他的地位,国民党“不复有总保”,国家也“不复有元首”,而委员制较为适应时势的要求。因此,《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国民政府以委员若干人组织之”“国务由委员会议执行之“,正式确立了以委员会议的形式对国务实行集体领导的体制。
(3)实行党政合一的“一权制”,当时,国民政府的行政、立法、可法等权力,均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指导和监吾,由国民政府委员会统一行使。国民政府所属各机关均在国民觉中央统一号令下分别行使职权。同时,行政部门首脑均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任命并由政府委员兼任。国民党与国民政府不存在彼此权力制约的关系,而是一元化的领导和服从的关系。41.(1)半殖民地化和近代化的并存及双向演化。首先,随着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程度的加深,行政管理体制和方式方法日趋半殖民地化。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领土主权的不完整性;二是行政管理机构的半殖民地化。其次,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一方面阻碍了中国行政管理近代化的进程,另一方面又充当了中国行政管理近代化“不自觉的工具”。(2)民主的形式和专制的实质。如北洋政府、国民政府等。(3)以党治国,党政关系复杂多变。如中国同盟会、国民党、共产党等。(4)军政合一,以军干政相当普遍。“有军则有权,战争解决一切”是其生动写照。(5)法律条文与实际情况相异。其实质是人治而不是法治。(6)行政效率与社会效益的反差。
17.(1)半殖民地化和近代化的并存及双向演化。首先,随着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程度的加深,行政管理体制和方式方法日趋半殖民地化。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领土主权的不完整性;二是行政管理机构的半殖民地化。其次,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一方面阻碍了中国行政管理近代化的进程,另一方面又充当了中国行政管理近代化“不自觉的工具”。(2)民主的形式和专制的实质。如北洋政府、国民政府等。(3)以党治国,党政关系复杂多变。如中国同盟会、国民党、共产党等。(4)军政合一,以军干政相当普遍。“有军则有权,战争解决一切”是其生动写照。(5)法律条文与实际情况相异。其实质是人治而不是法治。(6)行政效率与社会效益的反差。
18.(1)机构的设置比较合理和集中。尽管当时要对前清官僚和立宪派作出平衡照顾,但实际设置的机构,并非“因人而立”,而是根据客观需要,将能合在一起的机构尽量归并。如实业部的管理范围,就包括了工、农、商、矿、渔、牧等国计民生事务。
(2)实行总统垂直领导制。总长直接受总统指挥,次长也由总统“简任”,总长、次长各为人,形成总统一总长一次长三层独任制的领导方式,避免了副职过多、纠缠不清的矛盾。
(3)行政各部建制的顺序适应了当时形势的要求。因当时正处在战火未熄的非常时期,故各部顺序排列以陆军部、海军部为首,九以军部的地位最为重要。同盟会领导人黄兴担任陆军部总长兼参谋本部总长,反映出资产阶级革命派对军权重要性的认识。
19.(1)封建时代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虽然破坏了,但是封建土地所有制依然保持着,并且同买办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结合在一起,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着显著的优势。代表新的生产关系的民族资本主义有了某些发展,但是并没有成为社会经济的主要形式,其力量是很软弱的(2)在社会政治制度方面,先是皇帝和贵族的专制政权,代之而起的是地主阶级的军阀统治接着是地主阶级和大资产阶级联盟的专政。资产阶级共和制度虽然一再提起,但始终没有真正建立起来(3)帝国主义不但操纵了中国的财政经济命脉,而且操纵了中国的政治和军事力量,致使国在经济上不能独立,在政治上不能自立。(4)由于中国是在许多帝国主义国家的统治和半统治之下,实际上处于长期不统一的分裂与动荡状态,加上地域辽阔和复杂,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表现出极端的不平衡。(5)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使中国广大人民,尤其是农民,日益贫困化以至大批破产,迫使他们不断起来进行反抗斗争。(6)西方资产阶级思想文化传入中国以后,动摇和破坏了传统的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统治,但是,由于中国封建社会经历过远比欧洲中世纪长得多的历史过程,封建思想仍有广泛而深厚的社会基础,严重地影响着中国社会的进步。
20.(1)中央各部实行专任之法,做到权责一致。中央各部长官采取一正二副制,在尚书的统领导下,分工协作,权责分明,克服了以往满汉尚书互相推诿的弊端,有利于政令执行的统。(2)加强各部尚书的行政权力。各部尚书对于本部的重要事务,可随时会同总理、协理大臣入见皇帝;遇有紧急事件,尚书可请旨自行入见皇帝;对于本部与其他部院有关联的事件,可分别通知各部院协同办理;对于本部所主管的地方事务,可通知各省督抚、将军转令所属机构分别办理,并有检查更正之权。这样,各部行政运转较为灵活。(3)建立办公会议制度。1907年制定的《各省官制通则》规定,各省督抚设会议厅,定期召开司道以下官员的办公会议,讨论重要政令的实施办法,如有关地方建设事务,可的邀地方乡绅商议。这既保证了政令的畅通,也提高了行政执行效率。(4)行政执行逐步规范化、标准化。清末,各部都比较重视行政规程建设,如民政部成立后,先后制定了《民政部官制》、《民政部及巡警厅权限章程)、《内外城巡警厅官制章程》、考核整顿厅区办法》、《核定违警律》、《核定报警律》等,这样,就初步改变了过去行政行为的随意性。
21.(1)国民党的监督。(1分)国民党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活动的监督,采取了三个重要措施:一是加强对地方行政的控制。各省、县普遍设立省、县政治委员会,以指导和监督省、县行政。(1分)二是加强对从政党员的管理。党员出任各级政府重要职务或参加各项重要职位的竞选,必须经党组织冋意,并受其指导。(1分)三是推行“以党透政”的工作方式。凡本党决定的政策,由党部提交同级政治委员会决定后,命令从政党员于政府中制定方案,作为施政依据,并检查其成效。(1分)
(2)政府内部的监督。(1分)一是监察院的监督。监察院为行政监察机关,得向行政院及其各部、会调阅其所发布的命令及各种文件,并予以检查。监察院设审计部,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1分)二是立法院的监督。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针及施政报告之责。立法委员有质询之权。(1分)三是总统的监督。总统通过宪法中的“核可权”及提名仼命行政院长的权力,监督控制行政院。(1分)
(3)对袍政过程的监督。(1分)战后,国民党中央和南京政府多次作出规定,每年度的施政计划必须分期进行严格考核。在具体施政过程中,还经常派出专门督导团或督员进行督促检查。(1分)
22.(1)设立政务会议,依靠集体的智慈和力量,以保证各项行政决策的正确执行。(1分)如《陕甘宁边区政务会议暂行章程》规定,政务会议决定问题不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而是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由行政首长集中正确意见,最后作出决定。(1分)
(2)赋予行政首长以较大的权力,将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贲结合起来。(1分)为适应抗战期间急剧变化的形势,在特定的情况下赋予行政首长以较大的权力是必要的。陕甘宁和晋西北政府的某些规定都体现了这种精神。一方面扩大了行政首长的权力,同时也加重了行政首长的个人责任,是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贲相结合的原则在战争环境下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2分)
(3)适当扩大下级行政机关的职权,实行逐级负贲制。(1分)鉴于战争所造成的分割状态,为保证各种行政决策的及时执行,各根据地都相应扩大了专员公署和县政府的职权。晋察冀边区在行政活动中普遍实行逐级负责制,在领导体制上,确立主管级实行分级领导;在实际工作中,分工负贵,各司其职。(2分)
实施精兵简政,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能。(1分)各抗日根据地民主政府本着少而精的原则,裁撤不急需的机构,合并性质相近的机构,缩小庞大的机构,有计划地加强乡、村基层政权。同时,大幅度地精简和调整政府工作人员。经过精简,提高了行政效率,健全了行政管理制度。(1分)
23.(1)在杂居区,采取郡下设道的方式。(1分)道相当于县,其长官秦称道啬夫,西汉称道长。这种道是郡下的一种与县有所不同的特殊行政区城,采取的是既直接统治,又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其内部特殊性的管理方法。(2分)
(2)在南方归附地区,采取虽置郡县和汉人长官,但对归附少数民族首领仍赐侯、王印,保持内部原有统冶方式的双轨制管理模式。这是一种高度自治的方式。(2分)
(3)对内属迁入边郡的北方少数民族,一方面保留原有的国号和建制,称属国,另一方面,朝廷直接派出官吏加以监督。这是一种有限度的内部自治方式。(2分)
(4)持节领护官。(1分〕这是汉朝对北部叛服无常的少数民族派出的进行羁縻的一类武官,如匈奴中郎将、西域都护等,他们对各少数民族政权只采取武装监护而不干预其内部事务。这种管理方式以中央政府自身实力强大为前提,一旦自身实力衰落,前世经营的成果就会付诸东流。(2分)
24.(1)旧的管理体制已经崩坏,改革成为时代潮流。(1分)鸦片战争将清政府乃至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的腐朽本质暴露无遗。(1分)清政府为了维持其统治,对原有行政体制进行了局部改革。(1分)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将行政体制改革又向前推进了一步。所有这些,都给以后历届政府的行政管理以巨大而深刻的影响。(1分)
(2)新的杜会因素逐步壮大,行政管理日趋民主化和科学化。(1分)行政体制中从机构名称到职能都发生了变化;(1分)施政过程中的决策体制的变化,“乾纲独断”的寡头决策体制被抛弃,代之的是集体讨论、集体决策的委员合议制;(1分)人事行政中的废科举、兴学堂、建立公务员制度等项变化,标志着人事管理进入了一个新阶段。(1分)
(3)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政权,为行政管理的现代化开辟了广阃的前景。(1分)在工农民主政权、抗日民主政权和人民民主政权方面取得的经验,不仅有力地推动了革命根据地行政管理活动的开展,而且代表了近代中国行政管理的方向。(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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